close

台灣第四大有線電視系統台「台灣數位光訊科技」併購東森電視案,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自3月1日舉行聽證會後,已數度在委員會進行審議,不過始終未作成決議,直到2個月後,NCC終於裁決,考量整體廣播電視產業發展及市場秩序,決定「不予同意」這項交易案。

東森電視交易案一波三折。台數科自去年10月宣布,以新台幣110億元買下東森電視大股東凱雷手中6成2持股後;隨即遭到東森電視第二大股東「東森國際」主張擁有優先出價權,並質疑台數科為上市公司,若併購媒體,易違反黨政軍條款;隨後果然有黨政人士刻意自公開市場購入2張台數科股票。

NCC則在舉行聽證會後,歷經2個月的審議,終於以六大理由,否決這項交易案。NCC發言人翁柏宗指出,這項決議首要的考量就是整體廣播電視產業的發展及市場秩序,翁柏宗說:『(原音)因為台數科及其關係企業的有線電視系統市占率是10%,在中台灣有顯著的地位,那在經營地區都是獨占,有絕對的優勢地位;第二個,就是因為它的頻道數,買方現在有5個頻道,那東森家族有8個頻道,假使合併以後,變成全國第二大的頻道節目供應事業,也是有線電視第一,那兩個新聞財經頻道佔全體20%,收視率是新聞頻道的第三大。』

此外,由於台數科去年曾有擅自移動頻道的不良紀錄,也遭NCC質疑,未來假使台數科市場地位更強大,恐有妨害競爭之虞;同時,台數科的高額短期貸款,也被質疑財務槓桿危險,未來恐難投資製作優質的節目:至於NCC否准的最後一項理由,則是黨政軍條款。翁柏宗說:『(原音)那六點是:一個開放性的投資架構,無法避免黨政軍的投資。那大概我們是從產業的發展跟市場的秩序,並不是僅以兩張股票來予以駁回、不同意。』

而「這兩張股票」也讓NCC認定,台數科旗下5家有線電視及衛星廣播電視違反黨政軍條款,分別開罰新台幣20萬元。



以下文章來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5%8F%B0%E6%95%B8%E7%A7%91%E4%BD%B5%E8%B3%BC%E6%9D%B1%E6%A3%AE%E9%9B%BB%ELV LV包包 LV官方網站2015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林夢菱拜視計只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